项目立项申请要求

2016-02-15 09:50:00

申请对象


        凡愿意致力于中国相关领域的专业化、标准化与国际化发展,愿共同努力推进全国专业技能人才证书项目的普及与推广的院校、企事业单位、培训机构、管理咨询公司或其他社会团体等,符合“专技库”设置条件者,皆可申请成为项目管理中心。同等条件下,对各单位采用先申请先授权原则。

申请条件


        一、具备法人资格和其他法定教育培训资质。
        二、申请单位的业务工作覆盖面比较广泛,同各企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有广泛的联系或交往。能够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推广,具有较强的项目市场运作能力。
        三、接受和执行“专技库”的统一指导、监督、管理。
        四、必须有符合所申请项目要求的培训师资。培训教师应当具有相关的职称,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,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丰富的教学经验,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知识传授能力,并经“专技库”备案。
       五、具备培训所必需的教学与测评考试场地、设施及配套的电化教学设备。


申请流程


        一、认可全国专业技能人才库的培训体系、管理理念,自愿接受“专技库”的指导、监督、管理,且具备申办条件的单位,按申办流程及原则,自愿向“专技库”提出申请。
        二、申办单位下载并完整填写授权中心审批登记表(详见资料
下载附件2、附件3),并加盖公章,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报送“专技库”,对于高校等事业性单位,可以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        三、收到材料后,“专技库”对申请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,并根据需要及时对申请单位进行考察。
        四、审查或考察通过后签订合作协议,统一颁发授权书,开展培训工作。
        五、申请单位在正式成为授权中心后,负责当地全国专业技能人才证书课程培训、测评、考试的组织工作,包括在当地设立培训点、规划市场、宣传招生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