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专业技能人才证书考试考场规则

2013-08-01 22:32:00
 
第一条 考生须自带考试用具,不得夹带与考试无关的字条、书籍等材料,严格按照卷面规定作答。
 
第二条 考生须于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,不得大声喧哗。
 
第三条 考生凭本人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护照原件)及准考证进入考场,对号入座,按指定位置摆放,以便监/督考人员查对。
 
第四条 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应当按照监考人员的指定位置摆放。
 
第五条 考生进入考场,应将手机关闭,放在指定的位置。
 
第六条 开考30分钟后,考生不得进入考场。
 
第七条 开考30分钟内,考生不得离开考场。
 
第八条 开考后,考生确须离开考场,须征得监/督考人员的同意方可离开,监考人员负责监督,离开考场超过5分钟,将不得进入考场。
 
第九条 考生进入考场,不得讨论、自语、吸烟。
 
第十条 考试结束铃声敲响后,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,经监/督考人员的同意后离开考场。
 
第十一条  违反规则者,监/督考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以提醒、警告、记录在案等处理,直至取消考试成绩。